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07/11/16 11:14:32 点击数:
导读: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政策解答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政策解答(一)问:领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是否扣除其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答:被保险人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停止缴…

 

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政策解答

 

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政策解答(一)

 

问:领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是否扣除其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

答:被保险人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停止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扣除其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的除外)。

 

问:某人,原在事业单位,94年调入企业,开始缴费,如何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答:从94年按实际开始取值计算。

 

问:满10年不满15年,补缴金额如何计算?

答: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183号令实施后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本市城镇户籍被保险人,本人自原,可按不低于缴费工资下限的标准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差额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年限的缴费金额不参与“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补缴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按规定计入被保险人个人帐户。

 

问: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183号令实施后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能否进行补缴?

答:不可以

 

问:如不满40岁,缴费满15年的人员办理退职手续,个人帐户计发月数如何计算?

答:不满40岁的,按40岁的计发月数233计算。如高于70岁的,按70岁的计发月数56计发个人帐户。

问:2006年期间,符合2号令按月领取条件,满10年不满15年的,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是否还补齐15年?

答:按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不用进行补缴,仍然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问:按78号文件办理补缴的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是否有“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答:按78号文件办理补缴的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如在职介中心存档或在单位工作,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该有“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问: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按文件规定最多可中断2年,在2007年1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缴费不满15年的,是否可以补缴?

答:可以

问:外埠城镇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取得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是否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答:外埠城镇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转移其在外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在本市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在外埠工作期间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与本市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符合183号令规定的退休条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政策解答(二)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n

J为:基础养老金;

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Z实指数为:被保险人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N实+同 为:全部缴费年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Z实指数的计算n

Z实指数的计算公式为:(Xn/Cn-1+……+X1993/C1992

+X1992/C1991)/N应缴;

(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Xn,……,X1993,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Cn-1,……,C1992,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N应缴为:被保险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计算公式:n

G=G同+G实

其中:

G同=C平×Z同指数×N同×1%

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

      指标解释:n

(1)G为:过渡性养老金;

(2)G同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3)G实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4)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保留两位小数);

(5)Z同指数为: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

(6)N同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实行个人缴费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

(7)C平×Z实指数为:按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8)N实98为:被保险人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例一:

    某男:60周岁,1977年1月参加工作,2006年12月退休。全部缴费年限30年(实际缴费年限14.25年,视同缴费年限15.75年);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为5.75年;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全部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21.5年;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12926元。

基础性养老金=(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32808÷12+32808÷12×0.9146)÷2×30×1%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60岁计发月数

=12926÷139

过渡性养老金=G视同+G实际

=C平×Z视同× N同×1%+C平×Z实指数×N实98×1%

=32808÷12×1×15.75×1%+32808÷12×0.9146

×5.75×1%

=430.61+143.78

=574.39(元)

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n

=785.17+92.99+574.39

=1452.55(元)

2号令基础性养老金=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

=32808÷12×20%

=546.8(元)

2号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12926÷120

=107.72(元)

2号令过渡性养老金=(S×N×1%)×(C0/C1)

=(C1/C1×X1+C1/C2×X2+C1/C3×X3+C1/C4×X4+C1/C5×X5+

C1/C6×X6)÷(12×n)×N×1%×(C0/C1)

=(1×9576+1.15×8136+1.35×6540+1.68×4512+2.44×3396+

3.24×717)÷(12×5.25)×21.5×1%×(32808÷11019)

=(9576+9356.4+8829+7580.16+8286.24+2323.08)÷63×21.5×1%

×2.98

=729.38×21.5×1%×2.98

=467.31(元)

2号令综合性补贴=147.5(元)

2号令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综合性补贴

=546.8+107.72+467.31+147.5

=1269.33(元)

新办法1452.55元,2号令1269.33元。新办法高于2号令,2006年12月退休是新办法过渡期第一年,新办法不过超过原办法的20%。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不能高于2号令计算的养老金的1.2倍,即:1269.33×120%=1523.2,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为1449.27低于是原办法封顶值1523.2。所以该职工执行新办法后养老金应为1452.55元。新办法高于2号令183.22元,从该职工退休2006年12月的次月起算补发给职工。n

例二:(117)

某男:60周岁,1972年4月参加工作,2002年1月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参加统筹。全部缴费年限34.75年,实际缴费年限5年,视同缴费年限29.75年,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为0年,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全部缴费年限25.25年,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27563.79元,2006年12月退休。n

基础性养老金=(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32808÷12+32808÷12×2.1495)÷2×34.75×1%

=1496.12(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60岁计发月数

=42540.22÷139

=306.05(元)

过渡性养老金=G视同+G实际

=C平×Z视同× N同×1%+C平×Z实指数×N实98×1%

=32808÷12×1×20.5×1%+32808÷12×2.1495×5.75×1%

=565.47+337.91

=903.38(元)

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496.12+306.05+903.38

=2705.55(元)

2号令基础性养老金=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

=32808÷12×20%

=546.8(元)

2号令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42540.22÷120

=354.50(元)

2号令(117)过渡性养老金=(730×N×1%)×(Cn/11019)×T比

=(730×25.25×1%)×(32808/11019)×2.1495

=184.33×2.98×2.1495

=1180.73

2号令综合性补贴=147.5

2号令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综合性补贴

=546.8+354.5+1180.73+147.5

=2229.53(元)

新办法2705.55元,2号令2229.53元。新办法高于2号令,2006年12月退休属于新办法过渡期第一年,新办法不超过原办法的20%,2号令的1.2倍为2229.53×120%=2675.44。2705.55高于是原办法封顶值2675.44。所以该职工执行新办法后养老金应为2675.44元。新办法高于原办法445.91元,从该职工退休2006年12月的次月起算补发给职工。n

例三:王某,女,1956年10月出生,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事业单位试点开始缴费,(2005年1月失业转回街道,2005年1月-2006年10月领取失业金)2006年10月退休。 (注:只按新令计算)

年份             缴费基数

1998年1-12月      19192

1999年1-12月      20000

2000年1-12月      22500

2001年1-12月      32340

2002年1-12月      3100

2003年1-12月      3800

2004年1-12月      4200

个人帐户总额:8000元

Z实指数=

(4200/24045+3800/20728+3100/18092+32340/15726+22500/13778+20000/12285+19192/11019)/7(N应缴)(将领失业金期间扣除不计在N应缴内)

=1.0841

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2734+2734×1.0841)÷2×33×1%

=940.16 

G同=C平×Z同指×N同×1%

=2734×1×20.75×1%

=567.31

(N同=72.1-92.9=20.09=20.75)

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

=2734×1.0841×5.75×1%

=170.43

(N实98=92.10-98.6=5.09=5.75)

G=G同+G实=567.31+170.43=737.74

Z补贴={〔(C1992/12*3)+C1993〕*2%+〔(C1994+C1995+C1996+C1997〕*5%}*Z实指数

      ={〔(2877/12*3)+3402〕*2%+〔4523+6540+8144+9579〕*5%}*1.0841

=(82.43+1439.3)*1.0841

=1649.71

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8000+1649.71)/195=49.49

养老金合计=940.16+737.74+49.49=1727.39

按31号文(五)同原按原117号文计算的养老金对比,新办法低于老办法的,补足其差额,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2006年12月退休属于新办法过渡期第一年,新办法不超过原办法的20%,从该职工退休次月起补发其差额给职工。

例四:李某,男,1946年5月出生,1968年至2003年12月在国家机关工作。2004年1月由机关至职介存档并开始缴费。(注:只按新令计算)

年份                缴费基数

2004年1-12月      5580

2005年1-12月      6465

2006年1-5月       2860

个人帐户总额为:2000元

Z实指数=

(2860/13670+6465/28348+5580/24045)/2.42(N应缴)

=0.2766(保留4位小数)

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2734+2734×0.2766)÷2×38×1%

=663.14

G同=C平×Z同指×N同×1%

=2734×1×24.33×1%

=665.18

(N同=92年9月30日前连续工龄68.6-92.9=24年4个月=24.33)

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

=2734×0.2766×5.75×1%

=43.48

(N实98=92.10-98.6=5.09=5.75

G=G同+G实=665.18+43.48=708.66

Z补贴={〔(C1992/12*3)+C1993〕*2%+〔(C1994+C1995+C1996+C1997+C1998/2〕*5%}+〔(C1998/2+C1999+C2000+C2001+C2002+C2003〕*11%}*Z实指数

={〔(2877/12*3)+3402〕*2%+〔4523+6540+8144+9579+(11019/2)〕*5%}+〔(11019/2)+12285+13778+15726+18092+20728〕*11%}*0.2766

=(82.43+1714.78+9473.04)*0.2766

=3117.35

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2000+3117.35)/139=36.82

养老金合计=663.14+708.66+36.82=1408.62

按31号文同原按原117号文计算的养老金对比,新办法低于老办法的,补足其差额;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2006年12月退休属于新办法过渡期第一年,新办法不超过原办法的20%,从该职工退休次月起补发其差额给职工

补费基数计算公式:

B全补=X1×B1×C0/C1+X2×B2×C0/C2+……+Xn×Bn×C0/Cn

B个人补=X1×b1+X2×b2+……+Xn×bn

B单位补=B全补-B个人补

B全补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全部费用;

B个人补为:被保险人个人承担的补缴费用;

B单位补为:用人单位承担的补缴费用;

X1、X2、……Xn分别为:相应补缴年度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C0为: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C1、C2、……Cn分别为: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B1、B2、……Bn分别为:相应补缴年度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

b1、b2、……bn分别为:相应补缴年度个人缴费比例。

以上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例五:某职工在2006年补缴1994年、1995两年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本人的年缴费工资基数:1994年为3500元,1995年为5600元。当时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为19%,个人为5%。按照补缴规定,补缴费用计算如下:

B全补=3500元×24%×32808÷4523+5600元×24%×32808÷6540

=840元×7.25+1344元×5.02

=6090元+6746.88元

=12836.88元

B个人补=3500元×5%+5600元×5%

=175元+280元

=455元

B单位补=12836.88元-455元

=12381.88元

具体计算公式为:n

一次性养老补偿金=C平×Z实指数×N实+同×2

例六:某被保险人2007年2月到达退休年龄,全部缴费年限为13年,不能满足按月享受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14113元,按其全部实际缴费计算的Z实指数为0.5034。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

一次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养老补偿金

=14113+C平×Z实指数×N实+同×2

=14113+2734×0.5034×13×2

=14113+35783.69

=49896.69(元)

 

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政策解答(三)

关于按74号文转制的单位:

例:王某,51年6月出生,参加工作时间68年12月,该但单位99年7月转制,转制前五年的工资为99年21760元,98年22558元,97年21082元,96年18009元,95年17516元,99年7月参加统筹,99年7-12月缴费基数16530元,2000年缴费基数33060元,2001年缴费基数18432元,2002年缴费基数34800元,2003年缴费基数35700元,2004年缴费基数36000元,2005年缴费基数41130元,2006年1-6月缴费基数29710元,个人帐户本息合计为28487.87元 。

(一)、按原办法计算:

(1)、基础养老金:546.80元。

(2)、个人帐户养老金:28487.87/120=237.40元。

(3)、综合性补贴:147.50元。

(4)、过渡性养老金:1564.75元

养老金合计:546.80+237.40+147.50+1564.75=2496.45

(二)、按31号文计算:

Z实指数=[29710/(32808/12*6)+41130/28348+36000/24045+35700/20728+34800/18092+18432/15726+33060/13778+21760/12285+22558/11019+21082/9579+18009/8144+17516/6540]/11.5

=1.9900

J=(32808/12+32808/12*1.9900)/2*37.58*1%=1536.02元

G=G同+G实

=2734*1*23.83*1%+2734*1.9900*5.75*1%

=964.35

Z补贴={[(2877/12*3)+3402]*2%+[4523+6540+8144+9579+11019/2]*5%+[11019/2+12285/2]*8}*1.9900

=5431.45元

个人帐户养老金=(28487.87+5431.45)/170=199.53元

养老金合计:1536.02+964.35+199.53=2699.90元

第一年不得超过20%,2496.45*1.2=2995.74,所以应支付的养老金为2699.90元。

关于按74号文转制的单位:

例:王某,51年6月出生,参加工作时间68年12月,该但单位99年7月转制,转制前五年的工资为99年21760元,98年22558元,97年21082元,96年18009元,95年17516元,99年7月参加统筹,99年7-12月缴费基数16530元,2000年缴费基数33060元,2001年缴费基数18432元,2002年缴费基数34800元,2003年缴费基数35700元,2004年缴费基数36000元,2005年缴费基数41130元,2006年1-6月缴费基数29710元,个人帐户本息合计为28487.87元 。

(一)、按原办法计算:

(1)、基础养老金:546.80元。

(2)、个人帐户养老金:28487.87/120=237.40元。

(3)、综合性补贴:147.50元。

(4)、过渡性养老金:1564.75元

养老金合计:546.80+237.40+147.50+1564.75=2496.45

(二)、按31号文计算:

Z实指数=[29710/(32808/12*6)+41130/28348+36000/24045+35700/20728+34800/18092+

18432/15726+33060/13778+21760/12285+22558/11019+21082/9579+18009/8144+17516/6540]/11.5

=1.9900

J=(32808/12+32808/12*1.9900)/2*37.58*1%=1536.02元

G=G同+G实

=2734*1*23.83*1%+2734*1.9900*5.75*1%

=964.35

Z补贴={[(2877/12*3)+3402]*2%+[4523+6540+8144+9579+11019/2]*5%+[11019/2+

12285/2]*11%}*1.9900

=6127.07元

个人帐户养老金=(28487.87+6127.07)/170=203.62元

养老金合计:1536.02+964.35+203.62=2703.99元

第一年不得超过20%,2496.45*1.2=2995.74,所以应支付的养老金为2703.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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