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律师林刚林刚律师代理罗某与北京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仲裁一案胜诉

  发布时间:2008-8-29 14:07:46 点击数:
导读:北京劳动律师林刚代理罗某与北京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双倍工资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劳动争议仲裁一案胜诉北京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罗某工作不负责,致使公司在北京移动开通的短信业务数月不能计费结算;…

北京劳动律师林刚代理罗某与北京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双倍工资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劳动争议仲裁一案胜诉

    北京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罗某工作不负责,致使公司在北京移动开通的短信业务数月不能计费结算;其后以种种借口不能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为由解除与罗某的劳动合同,罗某不服,遂委托林刚律师代理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依法公开审理,于二0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作出裁决: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北京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向罗某支付2008年2月至2008年5月未签订书面双倍工资14070.16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0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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