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是有保障的地方嘛?
已回复2010/9/4 10:11:49
我妹在北京的大兴区打工,没有签署正规的劳动合同并压了一个月的工资。这段时间因为厂里效益不好,老板就开始拖欠工资,还经常要求加班,员工反映很不好,想辞职回家,他们就锁住厂门不让大家出门还威胁殴打员工。后来拨打了110,所来的警察帮忙把大家的衣物拿了出来,并以家有家规,厂有厂规的话,置身事外。在外打工大家都是挣的是血汗钱,工钱的问题不解决不说,还扬言要是这批货不能如期的交付,就由在场的工人承担损失。我想问,作为北京,国家的政治法律中心,这样的事情还要发生多少次?劳动者的权益到底由谁来给以保障?这样的黑场就一直好好的存在着,而一批一批的外来务工者就这样吃着哑巴亏,北京,让人多失望。对于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们,这些是什么?是永远的痛吧。请帮帮他们!!!!!不要让百姓的心里认为真的是官匪一家,含冤莫白。
你好!
1、你妹妹可以公司未及时支付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你妹妹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1)支付拖欠的工资;
2)解除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9/7 15:4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