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在北京注册,人事合同签的是该公司在外地的子公司
已回复2008/6/6 10:54:26
律师,您好!
我公司现在在北京一个写字楼中挂牌加拿大xxxx公司,但是该加拿大公司未在北京及中国任何地方注册。当时在网上招聘的时候也是用这家公司进行招聘,同时在北京的业务也是用这个公司的名字。但是和我们签人事合同是却是该公司底下子公司的名字,但是工作地点是北京。
问题:
1)我签订的人事合同是否有效,该公司未注册而经营的行为,如果我想提出离职,是否我可以起诉该公司非法经营,同时人事合同失效,能否申请补偿?
2)该公司给我上的住房公积金是工资的70%标准,是否有法律依据要求他们全额给我上?我能否起诉公司,是否能得到赔偿?
3)医疗等社会保险给我上的基数更加底,这种公司规定我是否应该遵守?
4)公司经常不能按时发放工资,我应该采取什么程序维护我的个人权利?
以上问题,请问我要打官司能得到哪些权利?能得到哪些赔偿?
谢谢~急!这种公司我一天也不想多待了,但是我要得到我应该得到的,请帮帮忙。
你好!
这个公司的子公司在那里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是子公司给你办理的社保缴纳手续吗?
如果你与公司的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且该子公司又在我国工商注册,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工资的70%标准缴纳是不对的。你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对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医疗费等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应按你的工资实际数额缴纳。
工资如果只是短时间的拖几天,倒也没有必要申请仲裁,最好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不想继续在该公司工作,你可以以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为由,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6/10 22: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