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律师林刚代理北京**销售公司与武**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有定论
发布时间:2009-2-19 13:07:36 点击数:
导读:北京劳动律师林刚代理北京**销售公司与武**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有定论武**不服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作出海劳仲字[2008]第1813号裁决书,提起诉讼,林刚律师作为…
北京劳动律师林刚代理北京**销售公司与武**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
武**不服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作出海劳仲字[2008]第1813号裁决书,提起诉讼,林刚律师作为北京**销售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于二00八年十二月五日作出(2008)海民初字第19713号判决书,在支持893.30元的病假工资外,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该结果与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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