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律师林刚代理伊小姐诉**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工资劳动争议一案仲裁胜诉

  发布时间:2009-2-19 13:23:12 点击数:
导读:北京劳动律师林刚代理伊小姐诉**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工资劳动争议一案仲裁胜诉伊小姐以用人单位**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及应…

北京劳动律师林刚代理小姐诉**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工资劳动争议一案仲裁胜诉

小姐以用人单位**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及应支付被克扣的加班工资,委托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刚、王淑娟代理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开庭审理,于二00九年二月五日作出京劳仲字[2009]第153号裁决书

一、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其实日内,***动力北京分公司一次性支付伊*20081月至9月期间加班费2105.1元;

二、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其实日内,***动力北京分公司一次性支付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5600元;

 

 

上一篇:北京劳动律师林刚代理北京**销售公司与武**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有定论 下一篇: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王某要求北京****营销顾问有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代通知金的仲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