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律师代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应诉陈某某工资等争议劳动仲裁胜诉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北京劳动争议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12-20 19:38:42 点击数:
导读:劳动律师代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应诉陈某某工资等争议劳动仲裁胜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其原职工陈某某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委托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林刚律师应诉。陈某某主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

劳动律师代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应诉陈某某工资等争议劳动仲裁胜诉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其原职工陈某某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委托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林刚律师应诉。陈某某主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358元、工资4424.6元以及加班工资7247.32元、工资差额1423.09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除同意支付试用期工资差额600元外,认为其他请求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

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作出京海劳仲字[2011]294号裁决书,除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支付试用期工资差额600元外,驳回申请人的其他申请请求。

 

上一篇:北京劳动律师林刚代理李先生诉中国国际**合作公司及香港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等争议案调解结案 下一篇:劳动律师代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应诉陈某某工资等劳动争议一审判决结果与仲裁裁决结果一致